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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3岁男孩遭绳索割喉事件分析:拉绳索的当事人应涉嫌刑事犯罪

天和Auto

2026-04-14

事件回顾:

2026年4月4日,河南焦作,一名13岁的男孩当天骑车前往补习班;在路上被一根绳子缠住颈部,瞬间被带倒!经医院诊察,这个孩子的气管和食管破裂了,伤情十分严重,随后进入ICU抢救;并且医生认为还有可能出现其他并发症,医院方面进行了全力救治;但由于伤情严重,4月12日,该男孩转入北京儿童医院继续救治。

据男孩母亲郝女士称,目前孩子依然在ICU,具体手术方案还在专家会诊过程中。

更令人心酸的是男孩的母亲患有白血病和乳腺癌,家境相当一般。

所幸附近的村民、同学和家长们纷纷伸出援手,网友们也献出了自己的爱心,目前已经筹集善款60万元;已经哭到眼睛模糊的郝女士,对所有爱心人士表达了感谢。

但是,栓绳子得到当事人前后仅出了3万元。

而且事发的原因是拴绳子的人不想让行人从路上过,于是故意拴了一根绳索。

相信以现在发达的医学可以将受伤的男孩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可是依然不能忘记这根绳索不是天然出现而是被涉事人故意拴在道路上的!那么现在要做的事情就不仅是追究涉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是就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论其年龄有多大,也不论其拴绳索的出发点是什么。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在道路上拉绳索。

客观上在道路上拉绳索是非常危险的,对于骑车人而言,很有可能造成颈部的损伤;曾经就发生过多起因在道路上放风筝,导致风筝线割伤骑车人颈部的案例,这还只是没有固定的风筝线,而固定的绳索是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伤害的,就像是对这个可怜男孩造成的伤害程度。

在该事件中的行为人应当能预见在道路上拉绳索的危险性,否则为何要拉绳索呢?所以有些观点认为涉事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笔者并不认同,其行为预见了拉绳索的潜在风险,显然不应该属于“过失”的范畴。

一定要找到符合该类型的情况,或许放风筝还恰当一些,下图为被风筝线割喉的后果。

参考: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许更为恰当。

行为人既然拉了绳索则应当能预见绳索位置、高度可能致人伤亡,不论其设置绳索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还是其他用途,其在明知存在巨大风险且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识,且作为道路也不应该拉绳索等前提之下,仍然放任结果的发生。

其行为则可能被认为主观故意或至少是间接故意,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致人重伤,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如若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处死刑。

在民事赔偿方面,如其有固定资产,也应当通过法拍的方式拍卖其资产用于对受害男孩的赔偿。

截止目前尚无对涉事当事人的处理方案,静待后续报道。

再讲一个题外话:

在诸多报道中均提及受害男孩是“学霸。”

这样的描述应当是不妥的,不论是受害人的成绩优劣,发生类似的事故都应当得到关注和帮助;不要以学习成绩评判一个学生,成绩不是衡量一个学生品质的唯一参考,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足够的尊重。这就像是普通人受到伤害也应当被法律保护,而不仅限于去保护那些所谓的精英;不要尝试在所有角落里去用成绩把孩子们进行“分类”或“分级”,这也是不对的。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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