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印记
2026-08-03
2026年7月底,一只传承百年的竹制玩具,以一场意料之外的方式闯入公共舆论视野。竹知了摇晃出的“哇哇”声,撞上网民熟悉的发布会记忆,催生出海量趣味二创,也触发了企业的商誉维权动作。批量下架、舆论反弹、销量暴涨、手艺人误伤……一连串连锁反应的背后,从来不是简单的对错之争,而是数字时代始终悬而未决的核心命题:企业商誉保护的边界在哪里,网络表达的尺度又该如何划定。
这场风波并非简单的是非对立,本质是企业法定权益、平台审核规则、公众网络表达权三套逻辑体系的碰撞。跳出非黑即白的情绪对立,从中立视角拆解各方诉求与矛盾根源,才能看清数字时代商誉保护与大众玩梗之间的模糊边界。
从法律与企业权益维度看,本次维权行为具备清晰的法理依据,并非无的放矢的滥权。
民法典对名誉权、法人商誉权的保护,不以“直接点名标注品牌”为必要前提,核心判定标准是内容能否让普通公众精准锁定特定主体,且存在贬损、戏谑的导向。
本次大量二创短视频固定使用企业高管标志性发言片段,搭配竹知了音效形成强关联,再辅以调侃式文案,普通网民均可瞬间识别指向对象;当同类内容形成规模化传播,会持续固化戏谑化的刻板印象,长期消解企业家与品牌的公众评价,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核心构成要件。
知名企业与公众人物虽需包容公共讨论,但容忍边界止于客观评价,不包含批量扩散的影射式戏谑。企业通过官方投诉渠道主张权益,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保护无形资产的常规手段,属于合规框架内的正当操作。
需要客观区分的是,企业投诉的合法性,与平台一刀切下架的粗放处理是两件事。单纯展示竹知了制作工艺、未关联玩梗的内容被连带下架,属于平台为规避自身法律风险采取的过度审核策略,是维权行为衍生的次生问题,不能据此直接否定企业维权本身的正当性。
而全网舆论普遍共情竹知了与普通创作者,也并非无视规则的情绪宣泄,而是多重现实感受叠加的结果,具备相应的合理性。
一是强弱体量悬殊带来的朴素公平感。几元钱的传统民间玩具、薄利谋生的普通手艺人,对阵拥有专业法务资源的头部科技企业,“大炮打蚊子”的观感天然让公众倾向弱势一方。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公平不仅是法律上的权利对等,更包含力量差异下的行为分寸感。
二是对表达边界收缩的普遍焦虑。玩梗、巧合式二创是当下短视频生态的常态创作形式,多数内容的初衷是发掘趣味而非刻意贬损。若“声音相似+隐性联想”即可触发内容下架,公众会自然担忧配音秀、模仿秀、谐音梗等常见网络创作都将陷入合规风险,大众声援竹知了,本质是在捍卫宽松多元的网络表达空间。
三是无辜创作者被误伤引发的普遍共情,叠加互联网传播的逆反效应。不少仅记录传统竹艺、完全不了解相关网络梗的博主,作品被连带下架,无过错群体被动承担维权成本,让公众普遍认为此次维权尺度过宽;而内容封禁反而加速话题破圈,让原本小众的玩梗内容变成全网热点,完全背离企业“降温止损”的初衷,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处理方式欠妥的印象。
本次风波的核心冲突,本质是法律评价体系与舆论评价体系的天然错位。
法律只判断“行为是否合规、是否构成侵权”,评判依据是法条与证据;舆论评判的是“行为是否得体、有无分寸”,评判依据是强弱观感与社会情理。企业维权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却难以在舆论层面获得普遍认同;网友的情绪符合朴素情理,却无法否定部分刻意影射内容存在的法律瑕疵。
过往诸多商业维权案例早已印证:合法是维权的底线,却不是公关的最优解,手握法律武器不代表必须用到极致。同时事件也暴露了平台审核机制的短板,平台为降低自身风险习惯性采用“宁可错杀”的批量处理模式,缺乏对内容的分层识别能力,最终放大了矛盾。
站在中立视角看,这场风波对企业、创作者、平台三方都有启示,不存在单方面的过错方,各方均有优化调整的空间。
对企业而言,维权权利的行使需要把握分寸,区分“恶意造谣丑化”与“轻度趣味玩梗”,采取分层处置策略,包容适度的民间趣味本身就是品牌自信的体现。
对创作者与普通网友而言,玩梗同样存在边界,刻意拼接标志性素材、批量制作指向明确的戏谑类二创,已经超出善意调侃的范畴,呼吁宽松表达空间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平台而言,则需完善精细化审核机制,建立分层识别标准,减少无差别处理带来的无辜误伤。
写在最后:竹知了的声响终会在舆论场渐渐平息,但它留下的命题不会消失。商誉维权与网络表达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而是需要在一次次事件中不断校准的动态平衡。法律守住行为底线,情理把握行事分寸,平台做好精准缓冲,三者各归其位,才能让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保障,也让大众的日常表达有空间。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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