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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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广东东莞一辆汽车在行驶中忽然打开后备箱;在后备箱里躺着一条近一米长的大鱼,车厢里还拉着横幅,内容为“我钓的,大不大。”
有趣的一幕随即出现,一名东莞铁骑(骑警)随即上前关闭了后备箱,再到车前对驾驶员进行警告。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可是一则网友的评论却引起了热议。
网友评论称:
车主就是一个卖车的销售,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其账号几天来都是类似的视频,播放量还都不错。
当娱乐梗变成营销梗的时候,这种梗就彻底变味了;会有人预判到自己一定能钓到大鱼吗?真正的垂钓爱好者也很难做出这样的预判,除非去人工饲养的鱼塘,可是在这样的前提下钓到什么鱼也都不值得炫耀。反之,能精准预判则说明早有安排,尤其是那道横幅,痕迹过于明显了。截止目前,该车司机尚未进行回应;如果事实情况真如该网友评论,那么其相关视频内容还涉及弄虚作假。
就骑警的操作而言,司机的行为又错在哪里呢?
有网友表示不解。
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的规定,该司机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之第一款,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之第二款,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该司机首先在行车过程中打开了后备箱门,违反了62-1的规定;要求车辆在车门、车厢关闭的状态下行车是有道理的,路面难免有起伏、车辆难免会颠簸,毕竟车辆在加速过程中可能导致行李箱物品掉落。如果在其未关闭车门的状态下导致行李箱里的大鱼掉落,后方车辆又以中高车速行驶,此时后车司机是能够在短时间内清醒的做出让速不让道的决定和驾驶操作,还是下意识的变道避让呢?
第二种可能性显然更大,结果很有可能导致后车失控或者碰撞到侧面车辆,甚至造成连环碰撞的交通事故。所以看似只是前车无聊的炫耀和尴尬的幽默,实际已经是一种威胁到其他车辆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汽车前后车窗用于观察道路的区域是不可以遮挡的,原厂有特殊设计的商用车除外。
其悬挂的条幅显然遮挡了视线。
可以说这名司机即便被开出罚单也是咎由自取,幽默可以,炫耀可以,但不能违法;同时喜欢在后视镜上挂玩偶或其他装饰品的女司机也要注意,曾经出现过因悬挂的玩偶尺寸过大,导致被交警开出罚单的案例,要引以为戒。
对于社交平台上流传的梗也要理性对待,当一种梗被过多模仿的时候,再用同样的梗对身边的人,实际别人眼中看到的只有尴尬而已。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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