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05-27
“刚刚订车交款,随后就出新款!新款的购车权益也增加了。投诉到门店和厂家,结果都没有回应……”有网友来求助了,可是面对这种情况是任谁都没有办法的;客观上不论是门店还是厂家,在汽车销售环节中都没有法定责任去告知消费者的产品改款、换代或停产信息,理论上就算是销售停产的产品也是合法合规的。
前提是只要停产的产品不是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即可。
于是只要停产的汽车产品不是因为质量缺陷而被禁止销售,原则上只要经营者在销售环节中没有将产品描述为“新品”或者“在售品”则都没有问题,经营者没有被必然要主动告知的责任或义务。那么这些尚未停产的产品则更没有告知的必要,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打碎的牙往肚子里咽下去了。
可是真的合理吗?
合规不一定合理,消费者应当有知情权。
谁也不想自己刚买的汽车转头就变成老款,原因再简单不过,老款车等于停产车,等于被淘汰的产品;同一年的老款车和新款车,其在未来的评估价值是有明显差异的。毕竟新款总会有一些改变,而产品的改款基本等同于优化和升级,显然不会越改越差,配置也不会越改越低;所以新老款车即便是同年同月同日上牌,老款车的评估价值也只会更低。
如果不是改款而是换代的话,差异只会更大!
假设老款和新款同台销售,换位思考,谁又会选择老款呢?
除非老款产品价格更低,差额可以补偿未来评估价值的差距;所以老款车才有了“清库存”的说法,产品价格一定是更低的,而现在一些门店和厂家为了不在“清库存”的阶段里承担损失,或者为了不让产品价格下降而影响产品和品牌评价,刻意隐瞒产品改款的消息,这样的操作即便是合规却显然不合情理。
这是在戏耍消费者。
建议推出汽车产品改款或停产公示机制,周期应当明确。
作为主导方或强势方,汽车厂商不能让消费者去承担所有的代价;否则透支的不仅是一家厂商或一个品牌的公信力,更是一个车系甚至整个行业的信用。所以应当设置相应的公示机制,在汽车产品进行申报的同时,建议要求汽车厂商明确新品上市的准确时间;一旦有了这个数据,汽车厂商在产品申报环节会更加谨慎,于是另一个问题也能得解,那就是倒逼汽车厂商频繁对产品进行改款迭代。
同时行业监管机构和协会组织也应当起到作用,应倡导汽车厂商将产品改款迭代信息透明化,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这些机构的角色是衔接汽车厂商和用户市场的桥梁,应当不偏不倚,如果一定要偏向一方的话,也应当是偏向用户市场一方。
只有让市场用户敢于放心大胆的消费,汽车产业才能持续繁荣。
反之,信誉被透支的结果显而易见。
在此之前的消费者在产品选择之前只能多了解产品和品牌动态,避免买到旧款产品。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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