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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车差点要命!司机索赔无果,竟被威胁“想咋”

律驰驾道

2026-06-05

提车当天,仪表盘就亮起“电子牵引力故障”警报,工作人员却让司机“熄火重启就好”。一个月后,刹车油门突然同时失灵,差点撞上电动车——西安网约车司机陈先生的遭遇,揭开了一起网约车公司出租故障车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件经过

今年4月23日,陈先生从陕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了一辆东风ES600小轿车用于网约车营运。接车当天,他就发现车辆有问题。

“我上车之后启动,车辆不动,发出警报声,仪表盘出现‘电子牵引力故障,速度受限,请维修车辆’。我立即联系网约车公司的管理人,拍了照片发给他。他回复说,把车熄火,锁门,等10分钟后再启动就好了,意思是车没问题,让我开走。”陈先生说,自己之前没开过这个型号的车,以为是正常情况,就把车开走了,继续正常营运。

5月3日,陈先生拉着一名乘客至长安区韦曲时,车辆突然刹车、油门失灵,踩哪个都没反应,车辆再次报警显示“电子牵引力系统故障请停车”。

“我当时就慌了,车上的乘客也吓得不轻。幸好当时走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速度比较慢,我赶紧靠边停车,变道过程中差点和电动车相撞,好不容易把车停在路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陈先生说。

陈先生联系网约车公司的400后,等了约2个小时,一名维修人员到场更换了一个零件,就算处理完了。但5月3日的突发事件后,陈先生才意识到,接车时这个车就有故障,公司在明知车辆故障的情况下仍把车租给他营运。

他多次要求公司处理并赔偿营运损失、换车,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无奈之下,我把此事反映给了12345,得到的回复是,无法确定车辆是否是故障车。”更让他气愤的是,有车管给他打TEL威胁:“想咋?不是没有出事吗?”

公司回应:上报后会给出解决方案

5月2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陈先生和他驾驶的网约车,陈先生展示了两次故障时拍的仪表盘照片,显示“电子牵引力故障”。5月3日更换零件后暂时再未发生故障,但陈先生已有心理阴影,不敢再开这辆车。陈先生直言,“每月有2000多元的租车费,我不营运就是损失,造成的损失网约车公司应该承担。”

随后,和陈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武女士接待了他,听完事情经过后问了一句:“5月3日你提出换车,我还以为都给你换了,到现在都没换吗?”

陈先生提出换车和赔偿要求后,武女士叫来了领导史先生。史先生表示会把此事上报给领导,尽快给出解决方案,同时也表示陈先生可以起诉或者找主管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网约车公司明知车辆存在故障仍出租给司机营运,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驰驾道观点

故障车出租,出事谁担责?——违约与侵权赔偿的双重追问

西安网约车司机陈先生租赁的车辆交付当日即出现故障警报,运营中突发刹车油门失灵,索赔无果反遭威胁,这起纠纷不仅关乎合同是否违约,更直接关系到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双方责任如何划分,下面围绕两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分析。

焦点一:租赁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此为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和适租义务。本案中租赁公司收到陈先生发送的故障报警照片后仍称"车没问题让开走",明知车辆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电控缺陷却仍放任出租用于网约车营运,显然未履行保持租赁物适于约定营运用途的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陈先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陈先生每月2000多元的租车费以及因车辆故障无法营运造成的损失,可根据《民法典》,要求公司退还或减免故障期间的租金,并赔偿其合理的停运损失。

焦点二:若酿成事故致人伤亡,双方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一条第一项进一步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应认定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按其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陈先生作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驾驶人,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主要因驾驶操作不当引发,则陈先生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是驾驶人已尽正常注意义务且系车辆缺陷导致事故,则租赁公司因其明知车辆存在电子牵引力故障仍出租且该缺陷被证实为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时,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租赁公司出租故障车辆已构成违约,若因该故障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将由驾驶人、租赁公司按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回到那句“想咋?不是没有出事吗?”——法律的回答很明确:出了事,谁都跑不掉。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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