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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谁当嘉宾一人能拍板?车企花笔营销钱要走多少流程?

弯道姚同学

2026-06-25

2026年6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多家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发布了《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这份《公约》很务实地触碰了涉企信息传播链条中的几个关键环节。比如说,在平台投流这个环节——如果有人想把针对某家企业的负面内容花钱推上热搜、买流量强推给用户,这种行为以后要被严格禁止。再比如,一些自媒体惯用的"钓鱼"手法——给企业发一封所谓的"负面信息求证函",实际上是在暗示"不给钱就发稿"。

《公约》明确表态,这类账号要坚决处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公约》直接把矛头对准了靠黑企业吃饭的商业逻辑:那些长期靠发布企业负面信息吸引眼球的自媒体,平台可以取消他们的流量分成、广告收益、直播打赏等一系列变现权限。简单说,就是从传播渠道到赚钱渠道,全面收紧,让"靠黑企业发财"这件事做不成了。

这份公约,发布得正是时候。

看看真实的行业生态就知道了:理想汽车屡次因不实信息公开发声维权,小米SU7刚上市就被海量负面信息围剿,问界也在各种拼凑式的"质量问题"报道中反复自证。几乎每一家有热度的民族汽车品牌,都在这两年经历过"舆论过山车"。有行业人士感叹:中国车企花了二十年追上全球造车水平,但现在一场舆论风暴就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重创品牌信誉。

更值得深思的是,当这些不实信息被包装成"深度调查""独家揭秘"时,不了解企业运作规则的公众很容易产生一种"黑箱想象":总觉得大企业的决策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动辄千万的合作可以"一纸文件搞定"。这种认知偏差,恰恰成了谣言滋生的土壤。

那么,一家上市国企的外合作,到底要走多少流程?广汽启境与苏芒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察窗口。

【一、六步流程,一步都不能少】

启境的母公司广汽集团是A+H股上市企业,其对外合作遵循的是一条成熟、规范的企业治理路径:多人经手、逐级签章、全程留痕、合规透明。从项目发起到资金付出,至少需要六个步骤。

第一步,供应商入库审核。无论苏芒方面的合作对接方是经纪公司还是个人工作室,合作对象都要先进入启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入库审什么?主体资质、行业经验、信用记录、关联交易风险排查。入库有标准,入库前有背调,入库后有定期复审。这相当于第一道闸门——入库不等于付款,但不过这道闸,连收款的资格都没有。

第二步,法务条款审核。这笔合作涉及苏芒的肖像使用、名义授权、"首席美学品鉴官"身份的对外传播范围。合同条款里每一项与品牌形象绑定的内容,法务团队都会逐条过。涉及公众人物的肖像和名义使用,法务的审查只会更严、不会更松。因为一旦出问题,从侵权到品牌反噬,责任链条的第一环就是法务的审查意见。

第三步,预算逐级审批。按上市车企的操作惯例,达到一定金额的对外合作支出,预算审批不是一个人签了算,而是逐级往上走。部门负责人要确认预算合理性与业务必要性;分管领导要评估是否在年度预算框架内、有没有超支风险;达到一定量级还要过财务总监甚至更高层级。每一级都可以卡,每一级签字背后都是审计责任。在这条审批链上,每一层的人签字,不是"因为CMO点头了",而是基于他们自己的专业判断。

第四步,品牌委员会集体评审。苏芒的合作是品牌形象层面的对外联动,这类项目通常会提交品牌委员会或营销决策会议做集体审议。审议什么?苏芒与启境品牌调性的匹配度、"首席美学品鉴官"这个身份在传播中的风险与收益、合作形式及预期传播效果。参会的不仅是CMO一个人——品牌条线、公关条线、产品条线甚至销售条线的人都有。大家坐在一起,各从各的角度判断,任何一个点的争议都可能让提案进入修改甚至搁置状态。这不是一个人的秀场。

第五步,合同双签。审批通过后进入签署环节。上市车企的重要对外合同,通常执行双签制度:至少两位授权代表签章才能生效。一位签了、另一位不签,合同无法生效。两人的签字权限都来自公司的书面授权体系,有存档、可核查。想绕过,需要同时让两位授权代表都配合——在规范运营的上市企业中,这几乎不具可操作性。

第六步,财务审核付款。双签完成后,合同进入执行,但钱还不是马上出去。财务部门在放款前做最后一次合规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签章?发票是否合规?预算是否在审批额度内?付款金额是否与合同一致?收款方信息是否与合同主体对得上?任何一项对不上,财务有权暂停付款。这个权限是制度写明的,不是人情可以打通的。

【二、六步走完,全程留痕】

这样的标准化路径设计,目的只有一个:让每一笔对外合作都经得起检验。

"可追溯"意味着从发起到付款,每一份书面材料都有存档:提案、法务意见、各级签批、会议纪要、合同正本、付款凭证。内部审计要查,调得出来;外部审计师进场,也调得出来。

"可审计"意味着这套材料不仅存在于文件柜里,而且经过内审和外审的交叉检验。外部审计机构每年对上市公司的对外支出做系统性核查,审批链路不完整或付款异常的项目,不可能逃过专业审计师的眼睛。

回到苏芒这笔合作上。如果质疑存在利益输送,那质疑方应当能够指出审批链中的具体缺口:缺了哪一步?谁的签字没到位?哪笔金额跟合同不一致?如果这些全部齐全、整条链路闭合可查,"利益输送"的说法就没有落在具体的材料上。

坦率地说,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这是大实话。但六步流程、多人签字、全程留痕这套体系有一个根本属性:绕过去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少了签字,记录会缺;跳了环节,时间线对不上;少了一个前置检查,系统日志会有异常。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公 开 信息显示苏芒这笔合作的审批链路上存在缺失或异常。

【结语】

《公约》在信息推荐和平台责任方面也给出了清晰的方向。比如,算法不应主动给用户推送那些专门搜集整理企业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说白了,不能靠推荐机制帮造谣者扩音。与此同时,企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公开声明,平台应当予以采纳和支持,而不是让声明发了等于没发、谣言还在继续扩散。两条放在一起想,传递的意思很清楚:平台既要把不该有的声音按下,也要让该有的声音能传出去。

回到那个问题:苏芒的这次合作,是一个人能拍板的吗?六步流程摆在这里,每一步都有经手人、有签章记录、有书面存档。答案很明确:不是。

今天中国民族汽车品牌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它们在前方拼产品、拼技术、拼服务,值得后方有一个清朗的舆论环境。正如《公约》所倡导的——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不是某一家企业的私事,而是整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让企业心无旁骛地造好车,让行业回归技术和产品的正向竞争,这才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所在。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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