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驰驾道
2026-08-28
全款购入的全新SUV,行驶三月、全程无任何磕碰剐蹭,却在常规首保时查出底盘存在修补痕迹。消费者提车仅查验外观内饰,4S店未提供完整交车清单、无底盘核验记录,新车暗藏瑕疵的真相扑朔迷离,车主质疑门店刻意隐瞒问题,坚决提出退一赔三维权诉求,双方各执一词引发消费纠纷。
事件经过
据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帮女郎在行动》报道,今年4月,武汉市民沈先生花费13万余元,在武汉零跑中心武昌铁机路店全款购置一台零跑C10 SUV,专供爸爸日常代步使用。
车辆平稳行驶3000公里后,沈先生按门店要求带车前往做首次保养,却被维保人员告知,车辆底盘存在明显磕碰痕迹以及后期修补痕迹。
车辆驾驶人沈爹爹对此结果十分费解。据了解,沈爹爹持有A类驾驶证,拥有多年客运车辆驾驶经验,驾驶习惯严谨细致。他表示,自提车后始终爱惜车辆,驾驶过程中从未发生任何擦碰事故,且车辆全程配备行车记录仪,所有行驶记录均可随时调阅核实,完全可以排除驾驶过程中造成底盘损伤的可能。
沈先生坦言,作为普通消费者,提车时仅能查验车辆外观、内饰等直观可见的部位,不具备专业查验底盘的能力和条件。同时,4S店交付车辆时,并未出具完整规范的交车检查清单,也未对底盘状态进行核验告知。基于种种疑点,沈先生认定车辆交付前就存在瑕疵,4S店涉嫌隐瞒车辆问题,遂向媒体求助,并提出退一赔三的维权要求。
门店厂家否认车辆存瑕疵,解决方案遭车主拒绝
为核实纠纷详情,媒体记者陪同沈先生前往涉事的武汉零跑中心武昌铁机路店实地核实。针对车主质疑,门店方面回应,车辆交付时的监控录像因设备存储周期限制,现已自动覆盖无法调取,同时门店留存的交车资料中,也没有拍摄、留存车辆底盘的相关核验照片,无法佐证交付时底盘状态。
零跑厂家对此作出官方解释,明确车辆底盘出现的痕迹,仅存在于电池包护板的PVC涂层位置,是车辆生产、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痕迹,对应的修补操作属于车企标准化工序,并非车辆质量问题,也不会对电池性能、车辆行驶安全造成任何影响。
经媒体现场多方协调,涉事门店给出折中解决方案,承诺可为车主出具车辆质量检测报告、赠送车主消费积分,同时免费为车辆更换全新电池。但沈先生认为该方案无法解决核心争议,不能接受门店的处理结果,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目前,沈先生已着手收集完整证据,计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后续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那么问题来了,4S店交付新车时未告知车辆底盘存在修补工序痕迹,且无完整交车核验记录,此种未尽告知及核验义务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车主能否据此主张退一赔三?
律驰驾道观点
新车底盘暗藏修补痕:是“正常工艺”还是“消费欺诈”?
当车主提车三月、首保才发现底盘曾“动过手脚”,而门店却因监控覆盖、无交车核验记录而无法自证清白时,这起纠纷的走向,便指向了汽车消费维权中最核心、也最具争议的法律命题。面对“瑕疵”与“欺诈”的模糊边界,沈先生的“退一赔三”诉求能否站得住脚?
争议焦点:未尽告知义务是否必然构成消费欺诈?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零跑门店未告知底盘修补痕迹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从而触发“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要厘清这一点,关键在于区分“产品瑕疵(违约)”与“消费欺诈”的界限。
一、欺诈的“四要件”门槛
根据司法实践,认定消费欺诈普遍采用“四要件说”:欺诈故意、欺诈行为、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因果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即明知或应知车辆存在影响购买决策的重大瑕疵而故意隐瞒。
二、“瑕疵”性质决定法律定性
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未告知的维修痕迹都能被认定为欺诈。法院通常依据瑕疵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严重瑕疵:如结构性损伤、核心部件修复、事故车,若未告知,法院倾向于推定经营者知情,构成欺诈,支持退一赔三。最高院指导案例17号(张莉购车案)即为例证,销售维修过的车辆未告知,被判赔偿。类似地,隐瞒更换挡风玻璃、隐瞒事故修复等情况,法院也倾向于认定构成欺诈。
轻微瑕疵:如表面细微划痕,因不影响核心权益,未告知通常不构成欺诈,但可能涉及侵犯知情权的违约赔偿。
一般瑕疵:需结合具体案情裁量,重点在于经营者是否能证明自身确实不知情。
三、举证责任倒置与经营者的“自证困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购车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沈先生提车三月,门店无法提供底盘核验记录,也未在交付时明确告知,已陷入举证困境。门店若无法证明该痕迹为“正常工艺”且在交付前已明确告知,就很难摆脱“应检未检、故意隐瞒”的嫌疑。相关案例显示,销售方“应检而未检,隐瞒应当掌握并如实告知的真实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欺诈。
四、厂家“标准工序”说与门店行为的冲突
零跑厂家声称修补是“正常痕迹”,但这与门店未在交车清单中注明、未告知消费者的客观行为形成矛盾。若仅是“标准工序”,为何不主动告知并留痕?这反而加重了门店“刻意回避风险披露”的嫌疑。综合来看,本案的底盘修补痕迹,若经鉴定证实非轻微表层损伤,在门店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被认定为消费欺诈的法律风险显著存在。
一场因“看不见的底盘”引发的纠纷,折射出汽车消费中信息不对称的困境。本案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修过”,而在于“是否刻意隐瞒了足以影响购买决策的重要事实”。零跑门店因交车流程的疏漏,正面临着欺诈认定的巨大法律风险。这也为所有汽车经营者敲响警钟:规范交付、全程留痕、充分告知,才是规避“退一赔三”法律风险的最佳防线。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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