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驰驾道
30750 2024-12-19
近日,一起涉及网红博主与高速交警的争议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粉丝量超过240万的短视频博主窦先生在银昆高速陕西汉中段行驶时,被交警设卡引导进入留坝服务区,并因超速行驶被现场开具罚单。
据悉,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5日。窦先生当天驾驶车辆行驶至银昆高速汉中段时,发现前方路面被锥形桶临时封闭,只能被迫减速并变道驶入留坝服务区。
进入服务区后,现场有十几个车主在排队等候处理,窦先生也等了20多分钟。交警给其看了张照片,显示车速为110公里/小时,超速37%,需要扣6分罚款200元。
为了少扣分,窦先生询问能否减轻处罚,交警说可以另开罚单,扣3分,但得提供另外两个人的身份证,“证明”他们没系安全带。虽然车里只有窦先生一人,但他还是提供了两位亲属的身份证资料。最后,窦先生拿到了三张罚单。
质疑与回应
对于超速被罚,窦先生表示没有异议,但他对交警在高速公路上设卡查超速的行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然而,交警查处超速并非执行紧急公务,而是涉嫌滥用职权,且这种行为还耽误了车辆通行时间。
面对质疑,汉中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在12月12日回应称,正在调查处理此事。然而,窦先生对调查进展并不满意,他在短视频平台详细还原了事发经过,并表示自己在“12123”APP上查不到当天的违章记录,因此尚未履行处罚。
同时,他还透露自己已向法院寄出起诉书,起诉交警高速设卡查超速涉嫌程序违规违法,目前法院已签收起诉书。
律驰驾道观点
关于交警引导进入服务区查处超速的法律解读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这个规定里面其实包括了两层含义。第一,高速公路是专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保证畅通无阻才能使高速公路发挥其高效能作用。第二,高速公路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道路设施,是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的,需要进行收费或检查的,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了收费站和检查站。在实践中,由于高速公路穿越了某个地方,当地的一些法制观念不强的人甚至有些部门无视国法,打起了高速公路的主意,想借以生财。因此,这一条款清晰地界定了高速公路上车辆检查的限制条件,即非紧急公务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拦截检查都是违法的。
二、本案是否构成拦截检查行驶车辆
关于交警通过引导是否直接等同于拦截检查行驶车辆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如果交警在引导过程中采取了强制措施,如设置路障、迫使车辆减速或停车等,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拦截检查。但在此事件中,若交警仅是通过设置引导标志和锥筒等方式,和平引导车辆进入服务区,并未对车辆行驶造成直接干扰或强制,那么其行为可能更倾向于一种“间接引导”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拦截检查”。因此,这一行为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从严格意义上讲,该行为可能并未直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但也未明确符合紧急公务的例外情形。
由于该事件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并且窦先生已向法院寄出起诉书,目前法院已签收起诉书。我们期待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为公众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引。
后续进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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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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