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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手“翘头”炫技被查获,驾驶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天和Auto

2026-07-19

媒体报道:

山东菏泽,一辆摩托车在路口等待信号灯时突然抬起前轮,随后仅依靠后轮疾驰;该地交通部门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了这辆摩托车,其在黄河桂陵路口存在该交通违法行为,随后通过视频追踪和对比,确认该驾驶员在7月1日、4日、7日、8日里,曾多次在路口等待信号灯时实施“翘头”驾驶行为,违法情节严重。

警方结合轨迹研判结果,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口头传唤;当事人到案后面对确凿证据如实交代,其为了寻求刺激而炫耀车技的违法事实清晰。

最终该驾驶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下图仅供参考)

在许多年轻的摩托车手(含改装电摩玩家)的认知里,似乎“飙车炫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哪怕是“炸街”也不过是制造了噪音污染;然而这些行为均涉嫌违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有明确的解释,在公共道路上“飙车炫技”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比如像这名摩托车手一样多次进行扰乱公共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则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而且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当然在场地内部是可以进行的,但参与相关活动的话,除主办方提供的保障以外再无其他保障,比如车辆相关保险或人员相关保险是不生效的。

如果是“炸街”的话,其行为又属于制造社会生活噪声里的部分交通运输噪声;这一部分的噪音污染已经属于公安管理,如恶意制造相关噪音,最高也可以处10日拘留。

摩托车的常见改装项目中包括排气系统的改装。

其中只有极少部分车主是将排气声音往小了改,大部分摩托车车主都是把声音往大了改;其改装后果是很容易造成噪音污染的,结果不仅要面对拘留,还要接受违法改装的处罚,可以处500元罚款并将车辆恢复原状。

事实上诸多摩托车手几乎每天都在违法和犯罪的临界点上徘徊。

一旦遇到专项整治行动或者引发交通事故的话,大概率是要被判刑的。

许多摩托车爱好者喜欢成群结队的骑行,在骑行过程中会相互“炫技;”可是如果多辆摩托车成群结队的穿插行驶,并且存在严重超速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则属于追逐竞驶——在《刑法》第131条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解释中,第一条就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况属于危险驾驶罪。

对应罪行是可以处拘役且并处罚金的。

其代价实际与醉驾不无二致。

如果因危险驾驶而引发交通事故,则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交通肇事罪也可以处至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存在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可以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话,其起步即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驾驶摩托车显然不能任性。

可是每逢周末时,几乎所有城市的外环线道路和周边景区的山路里都有这样一群“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的年轻的摩托车手;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或许在摩托车驾驶证考核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法规的教育培训,考核难度也应当进一步加强。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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