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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提速,新标准将直接影响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定责

天和Auto

2026-08-25

在已提交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里,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等突出问题的制度完善;草案拟调整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限制,这一调整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认为车速偏低,而少数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行驶速度要求与车道最高限速相同,所以有必要进行调整。

调整前后差异:

调整前非机动车道最高限速为15km/h调整后非机动车道最高限速为20km/h

同时明确在非机动车道上同样不得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以及拨打接听手手机和观看视频等行为。并且草案拟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至此关于应不应该戴头盔的话题再没有争议。

25km/h和限速的概念差异需要了解。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直认为车辆最高速度就是25km/h,因为国标允许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是25km/h,车辆制造商也是按照该标准生产制造的车辆。然而这是错误的理解,这就像汽车最高速度可以设计为150km/h或200km/h,可是即便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也只是120km/h。

120km/h是道路限速,20km/h是调整后的非机动车道限速。

150km/h、200km/h或更高的速度是产品可达到的速度,25km/h是电动自行车产品可达到的最高车速,这是两码事。

那么在非机动车道里以超过20km/h的速度行驶,未来依然是超速驾驶行为;曾经有些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总是存在很大的争议,有些驾驶员认为自己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可却被判定要承担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原因就在于不知不觉的超速了。笔者曾帮助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其顺行碰撞到一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本应该无责,可是最终判定次要责任,判赔3万元;原因是其按照25km/h的速度驾驶,属于严重超速驾驶行为,按照曾经的15km/h的限速,其超速幅度超过66%,而之所以要赔偿3万元是因为被其撞击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大腿骨直接骨折,从现场照片已经能看到大腿骨撑起了腿部肌肉。

所以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务必要了解道路限速和车辆极速的差异,避免因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不过也需要持续关注非机动车道限速的相关消息,当最高限速提升至20km/h之后,驾驶车辆时依然建议尽量将车速控制在15~20km/h之间。

关于是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的话题相信已经无需赘述。

看似不高的时速,只是25km/h——殊不知动量等于质量乘以速度,就算人加车一共只有120公斤,25km/h的速度对应的动量也会高达3000kg·m/s。

这一动量可以轻松撞断一条坚固的大腿骨。

毫无疑问,如果是碰撞到头部的话,其程度也远远超过颅骨可承受的极限。

所以佩戴安全头盔是没有错的,毕竟人只能保证自己可以按照交通法规行车,却无法保证别人是否会骑车高速撞过来;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谁也不知道,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样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到来,但一定知道的是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又无力赔偿的话。

想一想吧,生命安全是自己的,不是交警的。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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