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车市号

比亚迪车主一年4S店蹭饭260次还打包,这行为合法吗?

律驰驾道

2026-03-26

本该是商家回馈客户的暖心增值服务,却被个别车主当成了无节制薅羊毛的“长期福利”,甚至引发多次冲突闹到报警。近日,安徽合肥一则车主长期占用4S店免费资源的纠纷引发全网热议,该男子一年内到店蹭吃免费餐食高达260次,还自带饭盒打包、违规占用充电区域,最终被门店拉黑,双方调解无果矛盾持续升级,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

事件经过

据媒体报道,庞先生此前在合肥当地一家比亚迪4S店购车,该门店为提升客户体验,面向购车及维保车主推出免费餐食、洗车、充电等多项增值服务,初衷是回馈客户、优化消费体验,并未对服务次数做出明确的书面限制。

自2025年起,庞先生将这项免费服务彻底当成了自家食堂和专属补给站,全年到店就餐次数高达260次,几乎做到每日到店打卡,不仅现场就餐,还自带饭盒打包饭菜带走。长期大量占用餐食资源后,直接导致店内真正有购车、维保需求的客户时常无法正常就餐,4S店因此接连收到客户投诉。

除了过度蹭饭,庞先生还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将自家电动车塞进汽车后备箱,蹭4S店员工专属充电区域用电;违规将车辆停放在新车交付区,阻碍其他客户正常提车,影响门店运营秩序。面对员工的善意提醒和劝阻,庞先生不仅拒不配合,还张口辱骂工作人员,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吵闹,前后报警次数不少于6次,即便民警到场调解,也始终无法化解矛盾。

4S店拉黑止损,车主扬言起诉索赔

因庞先生的行为持续扰乱门店正常运营,且多次调解无效,4S店无奈做出决定,将庞先生列入服务黑名单,终止向其提供所有此前承诺的免费服务。对于这一处理结果,4S店方面表示,暂不接受媒体采访,目前正全力配合警方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庞先生则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自称倍感委屈,甚至扬言要起诉4S店维权,坚称“店家承诺的服务,我多用点怎么了”。后续双方曾尝试协商解决,庞先生明确提出诉求,要求4S店继续履行免费洗车、吃饭、充电的承诺,同时将手中四张纸质保养卡折现,每张保养卡价值398元,折现后便不再到店。4S店方面则提出愿意将维修基金、保险券一次性买断处理,可庞先生转头拒绝了该方案,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矛盾进一步升级。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该起纠纷事件,目前警方正在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后续将依规推进后续处置事宜。那么问题来了,就车主一年蹭饭260次还打包的行为是否合法?后续其提出“折现”的方案,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吗?

律驰驾道观点

免费午餐的“边界”:从260次蹭饭看商家承诺与权利滥用的法律博弈

本是商家为提升客户体验而提供的免费增值服务,却因为个别车主的“极致”利用演变为一场持续近一年的纠纷,甚至闹到报警、拉黑、扬言起诉的地步。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早已超越了“蹭饭”本身,直指商家承诺的边界、消费者权利的行使方式,以及“薅羊毛”在法律上的定性问题。当“暖心服务”遭遇“无度索取”,法律究竟该如何权衡?以下将围绕本案最具争议的三个焦点展开分析。

一、车主“蹭饭260次还打包”是否构成违法或侵权

车主庞先生一年内到店就餐260次,近乎每日打卡,并自带饭盒打包,其行为是否合法,是本案的首要争议点。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行为已明显超出合理限度,涉嫌构成民事侵权。

4S店提供的免费餐食、充电等服务,本质上是附随于车辆销售与售后服务的增值服务,其目的在于维系客户关系、提升消费体验。尽管未明确限定使用次数,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与交易习惯,该服务应限于“合理、必要的客户接待范围”。庞先生的行为——频繁到店、大量打包、占用充电区、阻碍新车交付——不仅偏离了服务初衷,更直接侵害了4S店的财产权益(如餐食、电费等)和经营秩序,已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权利滥用”或“妨害经营”的侵权行为。若因此造成4S店实际损失,店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二、4S店将车主“拉黑”并终止服务是否合法

面对庞先生长期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4S店最终将其列入“黑名单”,终止所有免费服务。这一做法是否合法,是本案第二个争议焦点。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同时也应遵循诚信原则。4S店提供的免费服务虽属单方承诺,但该承诺并非无限制的绝对义务。当消费者的行为严重破坏服务秩序、损害其他消费者的权益时,经营者有权基于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的需要,拒绝继续提供服务。本案中,庞先生多次引发冲突、占用资源、辱骂工作人员,已构成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4S店终止服务属于合理的自助救济措施,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需要强调的是,“拉黑”措施应限于对不当行为的必要回应,若店方将其扩展至车主依法享有的售后质保等法定权利,则可能构成不当限制。

三、车主“折现”保养卡的主张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在协商过程中,庞先生提出将四张纸质保养卡折现,每张398元,并以此作为不再到店的条件。这一诉求能否成立,是本案的第三个争议焦点。

保养卡属于经营者为促销或服务承诺而发放的代金券或服务凭证,其性质通常为“附条件的赠与”或“单方优惠承诺”,并非法定货币等价物。除非保养卡本身明确标注“可折现”或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车主无权单方要求折现。4S店提出将维修基金、保险券一次性买断处理,已体现了协商诚意,而庞先生拒绝后仍坚持折现,缺乏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支持将此类服务凭证直接折现的主张,除非经营者存在欺诈、虚假宣传或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等特殊情形。因此,庞先生若就此提起诉讼,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低。

本案表面上看是一起“蹭饭”引发的纠纷,实则折射出消费者权利行使与经营者自主经营权之间的张力。消费者固然有权享受商家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优惠与服务,但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边界,一旦越过“合理使用”的界限,便可能丧失法律保护。对于经营者而言,完善服务规则、明确使用范围、建立合理的纠纷处理机制,也是防范类似“羊毛党”行为的必要之举。最终,这起事件的妥善解决,仍有赖于双方回归理性,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共识。

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汽车法律知识。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发表评论

请您注册或者登录车市社区账号即可发表回复

全部评论(0)

竟然没评论,快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