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名车馆
29651 2024-03-25
进入多雨的秋季,早晨和晚间湿润的水汽让雾天多了起来,高速公路时常因为大雾天气而暂时关闭。若是行车路上遇到大雾,尤其要小心,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别开错行车灯。
无论是雾天,还是遇上骤雨,行车视野不佳时,打开近光灯和示廓灯都是基本的操作,在此之外,还要开启前后雾灯,降低行车速度,谨慎通行。可是,在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或“双跳”)的车友不在少数。这样的操作,究竟对不对呢?
1. “双闪”重在提醒
当突然遇到影响视线的不利因素时,为了避免意外发生,让后方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及时减速拉开车距,车友们想到的肯定是第一时间先要打开“双闪”。
“双闪”的准确名称是“危险报警闪光灯”,是一种提醒其他车辆与行人注意本车发生了特殊情况的信号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能见度低于100米的极端天气,不按规定开启双闪灯,有可能会面临记6分的处罚;转向优先的车辆记得使用转向灯后要切换回双闪灯。”
因此,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其他车辆,这样的处置是正确的。
2. 雾灯用于照明与警示
汽车的雾灯分为前雾灯和后雾灯,用于在雨雾天气视线不佳时进行照明和警示。前雾灯为穿透能力更强的黄光,它的位置比前照灯更低,能穿透雾气照亮前方视野,提高可见度;后雾灯为红色的信号灯,其亮度比尾灯更亮,能穿透雨雾或尘埃为后方车辆提供警示。
3. “双闪”不能代替雾灯
虽然“双闪”也有警示的作用,但它所使用的灯源是车辆的转向灯,光源的穿透能力有限,亮度也不高,无法在能见度低的环境中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因此,在能见度不佳的情况下,必须开启雾灯,不能用“双闪”进行代替。
其实,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该开启何种行车灯在我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有规定,其中第八十一条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2.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3.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由于危险报警闪光灯在各款车型中位置都比较醒目,所以这也是众多车友在突发状况下第一时间找到它的原因。但由于前雾灯和后雾灯使用频率不高,且各款车型雾灯的位置并不固定,常不被车友熟知。因此,建议车友们经常关注车辆的灯光系统,做到能够“盲开”控制器,避免遇到紧急情况时无从着手。
4. 千万不能开启远光灯
远光灯虽然光线范围更广、亮度更大,但却不适宜在雨雾环境中开启。因为雨雾环境中的小水滴和悬浮颗粒会对远光灯的平行光进行衍射,其结果就是会让雨雾更明亮,并不能穿透雨雾照亮前方道路,而且水滴衍射的光线还会形成光幕对其他驾驶员造成干扰,所以在此环境中千万不能开启远光灯。
总之,遇到极端天气能见度降低时,首先要打开能起到照明作用的近光灯和前雾灯,恢复行车视野,再打开示廓灯和雾灯,提示后方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车距,必要时再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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