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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雅阁“事故车”,车主要求退车再赔10万,能成功吗?

律驰驾道

32563 2024-09-24

9月9日,石首市绣林市场监管所在12315平台上收到郑先生的投诉,其花16.48万元购买的全新本田雅阁轿车,竟然是“事故车”,他想要找商家讨要说法。

郑先生买到全新“受损车”

据了解,郑先生9月3日花了16.48万元在石首市某车行购买了一辆全新本田雅阁轿车。9月6日,因行车时发生剐蹭,车辆的右前翼子板需要补漆。9月7日,当郑先生去修理厂补漆时却被告知,车辆的左前大灯至左后尾灯位置有补过漆的痕迹。为此,郑先生立即联系了商家,但对方一口否认且态度十分嚣张,无奈郑先生只能找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在“验车师评估鉴定作业表”的检测结论中可以看到“左前翼子板喷漆,左前门喷漆,左后门喷漆,左后翼子板喷漆”,郑先生购买的车辆确实为受损车。在与商家反馈后,商家态度强硬只愿意赔偿5000元,郑先生则要求全款退车并赔偿10万元,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郑先生选择向绣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寻求帮助。

经调解,商家退车并赔偿2万元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下,商家表示自己是从荆门4S店拿的车,对于车辆补漆的问题并不知情,可以免费为消费者的车辆贴车衣,并赔偿1万元。郑先生依然不同意,强烈要求退车且补偿不低于5万元。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商家同意退购车款16.48万元,并赔偿郑先生2万元,郑先生积极配合商家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郑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律驰驾道观点

一、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就是所谓的“退一赔三”原则。

二、本案是否可以退一赔三的分析

在本案中,郑先生购买的车辆已经被证实为“事故车”,即存在补漆等受损情况。商家在销售时若未如实告知这一重要信息,而是隐瞒了车辆的真实状况,导致郑先生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则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适用“退一赔三”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在本案中,商家若隐瞒车辆受损情况,那么此种行为显然属于欺诈行为。因此,从法律上讲,郑先生有权要求商家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进行赔偿。

虽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车并赔偿郑先生2万元,这一结果并未完全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执行,但考虑到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且郑先生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因此这一结果也是可以被接受的。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本应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即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等大宗商品时,应提高警惕,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进行购买。同时,在签订购车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车辆的真实状况。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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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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