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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小区停车费,零跑车主竟然花35元买假车牌

律驰驾道

21747 2024-09-27

近日,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报道,苏州警方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警,其称自己的私家车莫名有很多进出小区的记录,他怀疑车辆被套牌。

套牌车主住在同小区

苏州警方接警后,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一辆黑色零跑C01轿车在驶出小区后,驾驶员有更换车牌的行为。交警随即传唤了该车驾驶人徐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起初徐某还辩称车牌是在河边捡到的。但警方在徐某车辆的后备箱里找到了假车牌以及邮寄车牌的快递单,通过快递单上的线索,警方查到了协助购买假车牌的王某和李某。

原来,徐某和张先生住在同一个小区,因为不想缴纳小区停车费,便让李某和王某在网上以35元的价格,购买了与小区业主张先生一样的假车牌。

“用假车牌”被拘留10日

目前,使用假车牌的驾驶人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协助购买假车牌的王某和李某分别被行政拘留3日,同时被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律驰驾道观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明确指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徐某的行为正是违反了这一规定,他通过购买并使用与张先生同号的假车牌,以逃避小区停车费,这明显是对机动车号牌真实性的严重侵害。

针对徐某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则详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该条款指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徐某因使用伪造的车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正是基于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套牌行为不仅违反了机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也严重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损害了其他车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徐某作为直接行为人,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而协助其购买假车牌的王某和李某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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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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