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驰驾道
6771 2024-11-06
近日,欧洲最大的钢铁制造企业安赛乐米塔尔集团(ArcelorMittal)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了对小鹏汽车的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小鹏汽车涉嫌侵犯其持有的专利EP3290200B1。小鹏汽车也成为首家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被起诉的中国汽车制造商。
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安赛乐米塔尔集团指控小鹏汽车在其G9车型中使用了涉嫌侵犯专利EP3290200B1的热成型材料。此次诉讼中,除小鹏汽车外,还有17家经销商被列为被告,其中包括德国杜塞尔多夫的Moll公司以及卢森堡的Hedin公司等。
对于这项诉讼,小鹏汽车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其知识产权团队以及采购、制造等部门早在G9产品出口前已通过指定供应商或原材料供应商等方式,确保避免G9产品在目标市场使用存在侵权风险的热成型材料。小鹏汽车正在与安赛乐米塔尔集团展开良好的沟通,同时要求供应商核实相关材料的来源,确认提供的材料符合公司的要求。
专利详情
安赛乐米塔尔集团此次诉讼的专利EP3290200B1,涵盖了从涂层钢带到最终冲压产品的多个环节,是安赛乐米塔尔集团持有的铝硅镀层热成形钢的核心技术专利。该专利于2006年申请,2021年获得欧洲授权,预估到期日为2026年。
律驰驾道观点
针对小鹏汽车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遭遇的专利侵权诉讼,从跨国诉讼的视角出发,国际私法、相关国际条约以及该专利在中国的情况,均为小鹏汽车的抗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策略方向。
首先,国际私法在此案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规定了跨国诉讼的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对于小鹏汽车而言,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将依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管辖权,并适用适当的法律进行审理。这意味着小鹏汽车需要深入研究相关国际私法规则,争取在法律适用上获得对自身有利的结果。例如,小鹏汽车可以主张适用对其更为有利的法律原则或规定,以减轻或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
其次,相关国际条约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也为小鹏汽车的抗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些条约规定了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旨在协调各国在专利保护方面的差异。小鹏汽车可以积极援引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强调其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义务和承诺。同时,通过展示中国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的众多专利和技术积累,小鹏汽车可以进一步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侵权的可能,从而争取更有利的法律地位和判决结果。
最后,此专利在中国曾引发激烈争议,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告在中国的同族专利全部无效,这一背景为小鹏汽车的抗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小鹏汽车可以据此主张,尽管该专利在欧洲可能仍然有效,但在中国已被宣告无效的事实表明,该专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存在争议。此外,小鹏汽车还可以强调中国企业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以证明其在使用相关材料时并非故意侵犯安赛乐米塔尔集团的专利权。
此次事件也提醒中国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强国际法律合作与交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
关注律驰驾道,一路驰车无忧。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竟然没评论,快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