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3911 2025-03-25
小米SU7 Ultra汽车又有车主闯祸了,并且这次不再是简单的超速驾驶;3月24日,一段小米SU7 Ultra在泉州市丰海路东海中学路段狂飙的视频被发布到线上,视频显示该车以150km/h的速度行驶,因避让前方掉头车辆不及而失控撞向路边!避让过程撞击到路边行驶的电动车,撞击时的时速依然达到80km/h!撞击导致的电动车司机重伤,目前受害者依然在ICU抢救中。
一位自称为受害者家属的网友在相关资讯里评论,称:
被撞者是其亲姐姐,被撞击时为下班回家途中正常行驶;目前医生已经宣布其脑死亡,用机器维持着最后一口气,请不要去恶意评论被撞的电动车车主。
有些网友认为电动车车主在机动车道行驶,所以可能担有责任。
笔者并不认同该观点,因为就交通事故现场图片来看,道路没有明显显示出有专用非机动车道;道路右侧显示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并且有人行道。如果道路没有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话,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是可以在道路右侧行驶的。所以只要没有专用车道则电动车车主并无不妥之处。且即便电动车车主确实有占道行驶的问题,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依然是该小米SU7 Ultra汽车超速并追尾,没有必要转移话题核心。
超速、肇事,致人伤残或死亡,代价将会非常大。
据公开资料显示冯海路东海中学路段限速为60km/h,该司机将车辆开到150km/h,超速比例达到150%!超速是主观意图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交通法规可以处一次性记12分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但是超速并引发交通事故则有可能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
参考刑法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超速100%致人死亡往往是属于“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该案例中目前还无法确认被害者的具体情况;能作为参考的只有该自称被害者家属的网友评论,其真实性尚未可知——假设以其评论内容为参考,脑死亡已经意味着生命的终结——脑死亡一般情况下被认为等同于死亡!所以该小米SU7 Ultra车主的违法驾驶行为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是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并且如果其车辆记录中存在其他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话,综合事发路段的特点,应当也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电动汽车性能平价化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不止是小米SU7 Ultra或普通版,几乎所有售价达到中端车标准的电动汽车或插混车型都具备极强的动力!百公里加速动辄达到3~4秒,甚至有售价不足30万元的电动汽车百公里加速达到2秒级!这是什么概念呢?要知道F1方程式赛车的百公里加速水平也不过如此了。在燃油车主导的阶段里,百公里加速成绩达到2~3秒的一定是顶级的、超级的、极贵的跑车;这些车的保有量极其小,车主对于高性能也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并且往往是从普通性能汽车一步步升级到超高性能汽车,于是对于性能的理解和认知往往会更加理性,不至于将公共道路视为“赛车场。”
可是电动汽车的横空出世难免造就一批“鬼火中青年。”
因为这些车的价格门槛只是中端车标准,其面向的用户人群是主流汽车消费人群之一;曾经的中端车以前驱、2.0T的轿车或横置四驱SUV为主,这些车的性能是平平无奇的,百公里加速可以达到7~9秒的水平——这就是中端车用户对于性能的认知。
所以现在忽然给这些主流车用户提供超跑性能级别的电动汽车,他们能驾驭吗?
笔者也只是中端车用户,深刻了解这一类汽车用户的特点;如果不是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那么面对这样的高性能车实际上也很难做到平静。
现在确实应该思考有关汽车性能平价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看来驾龄、驾照和车辆性能(参考功率)有必要对应匹配分级。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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