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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7事故解析:用NCA领航不能分神,否则两秒定律会让人后悔

天和Auto

30516 2025-04-02

于安徽池州发生的小米SU7严重交通事故暂无定论,究竟是司机错误使用NCA系统并存在非驾驶分神导致,还是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现在只有等待进一步的调查报告。

不过有一组数据还是要再讲一讲的,参考以下数据:

3月29日 22:27:17 NOA激活,车速116km/h3月29日 22:28:17 轻度分心报警3月29日 22:36:48 NOA发出脱手预警提示“请手握方向盘”3月29日 22:44:24 NOA发出风险提示“请注意前方有障碍”,发出减速请求,并开始减速3月29日 22:44:25 NOA被接管,进入人驾状态,方向盘往左转角22.0625度,制动踏板开度31%3月29日 22:44:26 方向盘往右转角1.0625度,制动踏板开度38%3月29日 22:44:26-28之间 车辆与水泥护栏发生碰撞3月29日 22:44:28 车端Ecall触发3月29日 22:44:39 车端Ecall接通,确认事故发生,并报警、呼叫120急救服务3月29日 22:45:06 与车主取得联系,确认非车主驾驶3月29日 22:47:15 调配120成功3月29日 约23时许 120抵达现场

这是来自小米汽车方面提供给警方的数据,关键点是22:27:17秒激活之后,系统先出现“轻度分心警报”后又出现“请手握方向盘”的警报。该信息说明至少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分神的情况,有可能未持续对前方路况进行有效的观察。

随后才有了所谓的“2秒内反应不现实”的一系列评论。

从22:44:26秒到28秒之间想要做出有效的反应确实是不现实的,所以现在至少可以先行得出一个结论:使用NCA系统的时候一定不能分神,否则两秒定律必定会让人后悔!

概念解析:

Two-second rule,两秒定律。这是一个交通工程术语,用于帮助驾驶者在各种速度下判断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同时两秒定律亦可用于分析人类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简而言之,这是基于传统的车头时距和安全距离模型、综合制动过程中的安全距离模型的研究。

用最通俗的话来描述就是“人类驾驶员从发现前方道路障碍物到做出有效制动动作的时间大致需要两秒。”

可以这样理解。

计算与分析

假设车辆以120km/h的速度巡航驾驶,每秒行驶多远呢?

正确答案:33.33m/s。

正常安全车距建议超过100米(高速公路标准。)于是两秒后剩余的安全车距则为“100-33.33*2=33.34米。”剩余的安全车距其实已经不足够将车辆刹停!所以高速公路理想的安全车距一般建议为150米左右。

具体到小米SU7该起交通事故,其安全车距是多少并不清楚,但是想来肯定不够。假设是100米,真实时速是116km/h,每秒行驶32.22秒——剩余安全距离则为35.56米!这时候必须全力制动(刹车)才有可能将车辆停住,或者至少降低一部分车速以完成快速安全变道——但是数据显示的结果是其接管车辆驾驶权限之后,制动踏板的开度仅为31%至38%!数据说明制动并不是全力的,所以碰撞的结果也就几乎是必然的了。

NCA决不能分神

近日笔者发布了一篇关于讲解NCA真实概念与能力的文章,可惜读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应当不多。

现在再讲一次:

Navigation Cruise Assist缩写为NCA,翻译为导航、巡航、辅助,合并为“导航巡航辅助。”哪有什么“领航”的说法与概念?!根本没有!其真实的能力仅限于辅助并一定程度减低驾驶疲劳强度,比如帮助司机刹车、加油、辅助变道等;并且现在所有智能汽车的智驾系统按照推荐国标的定义命名都是“组合辅助驾驶!”命名上没有一个字提到“自动驾驶!”

笔者曾不止一次的讲解过2级组合辅助驾驶系统的真实水平,然而评论区里大都是抬杠的;现在还抬杠吗?要知道错误使用这些系统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不要拿无知当个性。

说明:

现在所有所谓智能汽车在使用所谓的智能驾驶、领航系统、领航辅助等功能的时候,驾驶员的双眼都必须持续盯住前方路况!2级组合辅助驾驶系统只能辅助一部分简单的操作,不能真正替代驾驶员去对路况进行逻辑分析。

并且NCA系统有诸多场景是无法发挥作用的,有些车辆虽然在技术或车辆发布的时候不会去讲,但是可能会在用户手册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免责说明。

比如以下内容就来自一些品牌的智能汽车产品说明:

夜晚,雨雪雾、扬尘、浓烟、暗光、逆光、炫光、无路灯等场景车道线模糊(磨损导致)车道线混乱(如道路施工临时调整)无车道线、道路划线不清晰、新旧车道线或标识重叠车道线迅速变化(如分叉、横穿或合并)拥堵路口人、车在路口随意穿行有行人、动物或非机动车忽然从视觉盲区中闯入前车急刹遇到异形车(车外悬挂物、静止或低速行驶的工程车)

等等。

就是这样了。

说一句不客气的话:

在高速公路上用智能辅助驾驶,手离开方向盘,眼离开前方道路,这只是行为本就属于违法驾驶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两个字的评价就是“作死。”然而类似的案例时有发生,可是均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建议现在的交通法规应当对智能驾驶使用过程中的违法驾驶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拍,不能让司机有侥幸心理。

同时所有车企在生产制造仅满足2级组合辅助驾驶汽车的前提下,应当严禁使用、严禁单独使用、严禁组合使用以“智驾”“高阶”“高级”“领航”等词汇。

同时记住“两秒定律”吧,使用智能汽车一定要比传感器更早发现障碍物才行!什么品牌的车都一样。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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