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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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在郑州某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前,一名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现场情况相当危险,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此时,一辆路虎越野车驶来并果断将持刀男撞翻,民警顺势制服持刀男子。
现场画面被路人拍摄下来并上传到网络,随即引发热议。
诸多网友为“路虎大哥”的行为表示认同,认为这是见义勇为;贾先生在后续的采访中也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复盘,其持续观察了几分钟,认为该男子手持长刀并一步步逼近民警,确实非常危险;随后在认定不是演戏之后,果断开车撞击,不过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获得一份殊荣——2026年1月16日,“路虎大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并颁发了证书。
然而更有意义的事情是“路虎大哥”在2月2日向媒体证实,歹徒由于家境普通,经济条件相对困难;于是主动放弃了对歹徒的车辆损失维修费用索赔权利,自行承担了约6000元的修车费。
目前尚未有相关公开资料说明该歹徒为何持刀与民警对峙,但就“路虎大哥”关于“不想给对方家庭再添负担”和“换位思考”等描述来看,相信这也是一件起因比较复杂的事情。总而言之,这份格局确实是足够大气的,与其驾驶的车辆相得益彰。
汽车的“角色”可以多重理解。
在合理的场景中可以将其视为“工具。”
在上述案例中,汽车成为了“路虎大哥”见义勇为的工具,这样的义举是值得赞赏和效仿得到。不过还有另一个不能够效仿的话题需要讲一讲,那就是有些司机总喜欢去扮演“马路裁决者”的角色;比如遇到一辆压线、逆行或别车的汽车时,总会毫不犹豫的加速撞上去,期间还有可能喊出声来。
许多网友看到类似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也会拍手叫好,甚至也想要效仿。
可是这样的事情也是不能去做的,因为只要确认其具备主观加速碰撞的意图,此时汽车的角色也会变成“工具;”驾车加速碰撞也就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最轻也很有可能定性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因其立案标准仅仅是5000元,汽车产品碰撞力度稍微大一些就有可能造成五位数的车损。
汽车善加使用会是义举的好工具,但也很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具。
不是所有与汽车碰撞相关的事故都属于交通事故,这一点是一定要搞清楚的;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可以轻松的分析出司机在驾车碰撞前的所有核心数据,可以精准的为结果定性,不是司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所以值得效仿的是“路虎大哥”这样的行为,一些网友认为的“以暴制暴”的行为是一定要不得的。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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