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06-14
北京朝阳交警公布一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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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3时许,北京朝阳区红军营东路突发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汽车连续撞上路边停放的两辆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而在事发之后,驾驶员并未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驾车逃逸。警方随即展开侦查,快速定位到肇事车辆司机刘某;但是刘某拒不承认是自己驾车,称驾驶员系其弟弟姜某。
并且刘某当场拨通姜某的手机,姐弟俩隔空对口供,试图蒙混过关。
然而碰撞现场有监控,监控完整记录下了刘某开车碰撞、倒车和逃逸的过程,全程都是刘某本人。
面对如山铁证,刘某不仅拒不认错还情绪激动,随后赶到现场的姜某还在为其作伪证试图顶包;警方随即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姜某未饮酒,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刘某竟然还语出惊人的称“好嘞,可有地儿吃饭了!”最终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刘某实施刑事拘留,其弟弟姜某因虚假供述被立案调查,面临的是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有两个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1.肇事逃逸。
不是所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但至少也是违法行为,而刘某可能还是犯罪行为;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结果总是犯罪行为;但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大,一般则为违法行为。可是刘某的行为应当有加重情节,因其逃逸之后有刻意隐瞒其自身为肇事者身份的行为,也就是找其弟弟姜某顶包,综合其醉驾的结果,这一行为则可能属于从重情节。
2.醉酒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之间属于饮酒驾驶,而一旦达到大于等于80mg/100ml的时候就算醉酒驾驶。在没有肇事的前提下,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处于行政处罚;驾驶证也只是吊销半年,随后可以通过考科目一重新获取。而醉酒驾驶不论是否肇事都属于犯罪行为,驾驶证是直接注销(作废)并禁驾五年;如果其肇事逃逸行为属于从重情节的话,此时则不排除终生禁驾的可能性。
姜某的行为非常明确,替人顶包的行为涉嫌包庇罪。
如果刘某只是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酒驾,姜某的行为则属于干扰行政执法,可以处拘留和罚款。而且可能涉嫌共同侵权,毕竟其与肇事者串通伪造口供,所以在民事赔偿部分也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这可能是最轻的代价了。
姜某顶包行为的最终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因为刘某醉驾、肇事、逃逸等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属于犯罪行为;在被顶替者涉嫌犯罪的前提下,只要顶包者明知结果的前提下依然作伪证包庇,则涉嫌包庇罪,也是犯罪行为。
总结:
醉酒驾驶起步就是犯罪,司机们万万不能以身试法;即便是少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不能开车,不要认为轻微酒驾只是违法行为就不用承担过大的代价,严重的交通事故往往就是在这种侥幸心态下引发的。也别试图找人顶包,现在的监控系统非常全面,不论是交通监控还是天网系统,几乎可以做到无死角。
要有对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负责的认识。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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