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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买两天被门店人员撞成事故车,店方要求走保险,车主不接受

天和Auto

2026-07-01

山东济南的张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

其于2026年6月27日购买了一辆领克900 SUV,6月29日,张先生去门店拿赠品,过程中销售人员开着张先生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两天的车被撞成事故车,作为车主的张先生显然难以接受,要求门店退车或换车。

可是4S店的方案是:

走车主的保险,判定双方责任是各50%,并赔偿后两年保险上浮费用。

门店方承认是其店内员工驾驶车辆发生碰撞,原因是坡道有盲区。

4S店的方案不能接受,车主的诉求是合理的。

关于车主要求退车或者换车的诉求不进行解读,两天的新车有这样的要求不为过。其真正的问题在于4S店的行为涉嫌违法,4S店是经营性场所,当车主进入门店办理业务的时候,将车辆交给门店的那一刻起,需要为车辆负责的就是门店了。也就是说在门店工作人员驾驶或保管车辆的过程中,其进行任何操作都必须为用户的车辆做出必要的保障;比如员工试驾车辆、维修车辆、接管或交付车辆之前的驾驶,过程中都是员工和门店为车辆负责。

整个过程属于生产或经营。

于是在过程中发生了车辆碰撞则不属于交通事故,通常会被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汽车的商业保险是不为这种状况进行保障的,应当为车辆损失承担责任的角色仅仅为4S店,没有第二个。

反之,如果4S店要求车主走商业保险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话,其行为则涉嫌骗保。

保险业属于金融业,骗保就是金融违法或金融犯罪了。

要知道商业保险骗保一般达到1~5万元即立案,相关人员是很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领克900是一款价格高昂的新能源汽车,如果车辆损坏程度较大,维修费用显然会相当高。所以作为车主显然不能去做骗保的违法或犯罪的事情,并且也完全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在4S店由员工驾驶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就在4S店;至于最终是要求员工赔偿还是门店赔偿,那就是门店和员工之间的问题了。相信员工只会承担小部分的赔偿责任,因为被撞车辆停放位置不当,门店方面属于管理,这是门店方的失职,不应将责任归咎到某一个具体员工身上。

假设:

4S店最终不同意退换车辆,车主也可以要求其按照标准修复车辆,并且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判断碰撞对车辆剩余价值造成的损失;随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门店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这一诉求对于一款新车的用户而言显然也是合理的。

门店员工在驾驶用户车辆的时候,务必要小心谨慎。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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