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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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有网友举报沪渝高速宣城段出现4辆越野车并排行驶占用多条车道的情况。
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调查;经查实,具体事发时间系当日10时25分许,司机高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何某某四人分别驾驶号牌为沪GF26**、沪A96K**、沪D912**、苏E666**的越野汽车行驶至沪渝高速上行线271公里处时,由司机高某某通过对讲机组织其余三人驾驶机动车并排行驶,占据高速公路该路段全部车道,持续时间长达51秒。
其行为影响了道路通行安全和秩序。
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四名涉事司机承认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组织四车并行的司机高某某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对吴某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余两名司机做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主观恶意占道行驶难免会影响其余车辆的通行,破坏了道路通行秩序,并且显然会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后方有观察不及或制动故障的车辆,并排占用车道的前方车辆很有可能引发连环碰撞的严重交通事故,是很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的。所以在高、快速路和其他道路上,都不应该恶意并行占道。
可是有些司机却没有这样的意识,虽然可能主观上不是恶意占道,但事实上却做了相同的事情。
比如所谓的“龟速车”司机。
在高速公路上时常出现奇怪的现象,即前方道路并无交通事故或道路维修,但却会出现堵车的情况;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幽灵堵车”,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多为前方出现低速车与右侧车道的客货车并排行驶。
高速公路120km/h的最高限速仅仅是对小型载客车的限速标准,大型客车和货车的限速是偏低的,上限是100km/h,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最高限速仅仅为80km/h;于是这些车则只能在中间车道或右侧车道行驶,左侧车道则留给限速较高的小型载客车行驶。
然而有些司机为了省油、省电,或者错误认为低速行车才安全,结果会在左侧车道上以100km/h左右的速度行驶;结果则是一旦遇到右侧有客货车的时候,其与右侧车道上的车辆难免长时间并行。
在只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上,或者在有长实线的路段,后方车辆无法超车;前方车辆并行时间较长的话,后方就会出现较长的车流。待前车完成超车后,后方车流中如果还有“龟速车”的话,相同的剧情又会上演一次。
以至于出现“幽灵堵车”现象。
面对这种现象,笔者有些看法。
建议:
该案例中的四名司机是主观上要并行占道,属于主观意图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为了省油、省电或认为低速行车更安全而进行相同的并行占道行为的司机,其本质上也是主观意图的交通违法行为,无非是意图不同罢了。所以对于类似情况的“龟速车”司机,应当以相同的标准进行处罚;如果只是低速行驶而没有并行占道的话,可适当减轻处罚标准,反之,如果存在与右侧客货车并行的行为,则可适当考虑应用拘留等处罚方案。
高速公路是有最低限速要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比如双车道高速公路的左侧车道最低限速为100km/h,右侧车道最低为60km/h;三车道及更多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是不得低于110km/h的,中间车道的最低限速也不得低于90km/h,右侧车道的最低限速为60km/h。
这些交通法规在驾驶证考核的时候都会作为考题出现,事实上只要驾驶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取,那么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则应当了解相应的交通法规;所以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车,除非车辆故障,但故障车辆是应当停放在应急车道并寻求高速公路救援的,而不是在行车道上低速驾驶。
所以同时建议提高对在高速公路上低速驾驶行为的处罚标准,对于主观恶意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应当足够大;标准应当参考超速驾驶的处罚,需要按照百分比细分,比如低于最低限速20%以上,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罚款500元;低于最低限速50%以上,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
只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代价足够大,“龟速车”司机才能有所警醒。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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