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车市号

大学生夹带小抄驾考作弊被查获,交警愤怒批评,态度是否过火呢?

天和Auto

2026-07-30

“你带着这个干什么来的?”

“我也没来得及看……”

“你没来得及看?你没看到!你带进来就是作弊!你知道这是违法吗?”

……

以上对话来自湖北襄阳一车管所考场,在科目一的考场里,一名身着黑衣的年轻人坐立不安;随即引发考官的警觉,在上前检查之后确认该考生作弊,其夹带了六张“小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道路交通标识,随后则有了上述对话。

最终交警大队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当事人曹某的考试成绩,并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将其作弊行为录入系统,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案例一经发布随即引发热议,大多数网友是支持该警员的处置方式的;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该警员态度过于强硬,甚至出现“不就是做个弊吗?喊什么?显得你威风?”的评论,这里就不曝光具体评论网友的账号名称了;然而能做出如此评论的人,难免令人怀疑其也是作弊成性的人。

警员的态度强硬吗?

笔者认为其态度是正确的,对于违法行为或不道德的行为,所有人都应当以相同的态度去对待。

“不就是做个弊吗?”似乎有些网友认为作弊并不是大不了的事情,然而驾考作弊百分之百是违法行为,严重情况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驾考也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可以理解为和高考分量相同的考试;依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来解读的话,不论是高考、驾考或者其他职业技能考试的作弊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教育法也是法——违反教育法的行为轻则取消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重则禁止参考相关国家考试一到三年;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

如果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或者非法出售试题或答案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于是该警员的态度之所以可以肯定,原因也非常清晰了,同时可以参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交警警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应当能理解驾考作弊的严重性了。

虽然客观上不能否认可能存在驾考不够规范的情况,但有了这样的案例也能起到积极作用;人应当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作弊总是不对的,尤其是驾考。

驾驶技能的教育考试容不得一点“弹性空间。”

因其培养的每一名学员最终都要走上汽车,并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其则必须掌握相应的驾驶技能和交通知识,否则必然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所以驾考一定要从严,每个环节都应当谨防作弊。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发表评论

请您注册或者登录车市社区账号即可发表回复

全部评论(0)

竟然没评论,快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