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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宝马反复抛锚查不出原因,过保后该怎么办?

律驰驾道

2026-05-20

绍兴娄先生花50多万购置的宝马530Li,本该是出行代步的安心之选,却在使用中麻烦不断。从首次抛锚到反复出现异响,四年间多次维修仍未根治,如今车辆过保,一笔万余元的维修报价让双方陷入僵局,这辆高价宝马为何故障频发?过保后的维修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事件经过

2021年,绍兴娄先生在当地某宝马4S店花费50多万,购置了一辆宝马530Li。然而仅使用一年左右,2022年5月份,娄先生在白天正常驾驶时,车辆突然抛锚,出现无法挂挡、挂挡声音异常响亮的情况,车辆彻底无法动弹。

随后,娄先生将车辆送至该4S店检测,工作人员为其免费保修了万向轴、传动轴以及修理套件嵌入式螺母,车辆暂时恢复正常。但好景不长,同年6月15日,车辆在低速转向行驶时,再次出现异响。

据娄先生反映,只要气温升高进入高温天气,车辆疑似前轮位置就会发出异响。他还向记者展示了一段视频,视频中,随着方向盘的转动,异响清晰可闻。为消除异响,4S店先后为车辆升级系统,维修了转向器、摆臂、轴承等多个部位,但问题始终未能根治。

娄先生表示,每年夏天气温升高时,异响就会准时出现,甚至有几次4S店工作人员也无法查出具体故障原因。“4S店服务没有太大的问题,就感觉技术水平不太行。”娄先生直言。

今年4月份,娄先生驾驶车辆时,车辆再次抛锚,故障与四年前首次抛锚完全一致,且未出现任何故障灯提示。“我还好这两次我都处于低速,如果在高速上,可能生命安全都要搭进去了。”娄先生心有余悸地说,经过此事,他已不敢再驾驶这辆车。

由于车辆已过保,娄先生需自费维修,4S店给出打折后的维修报价为13119元。对此,娄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提出诉求,希望4S店免费维修车辆、提供检测报告,并保证后续不再出现类似故障。

4S店提折扣与回收方案,车主同意拆车检测

面对记者采访,涉事4S店新闻发言人表示,每次将车辆交付给娄先生前,工作人员都会进行检测,确认没有异响后才会交付。对于后续出现的异响,发言人称,无法确定是之前的故障未根治,还是新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检测才能明确原因。

针对娄先生的免费维修诉求,该发言人表示,车辆已过保,无法提供免费维修,但会为娄先生提供新的折扣维修方案。若娄先生仍不接受自费维修,4S店将安排二手车评估师对车辆进行评估,给出回收价格。

娄先生后续反馈,他对4S店给出的车辆评估价不满意,仍希望能将车辆修好。目前,他已同意4S店对车辆进行拆车检测,后续会与4S店进一步协商维修相关事宜。

那么问题来了,娄先生的宝马车在质保期内多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故障,过保后再次出现相同抛锚故障,此种情况下,4S店是否仍需承担部分维修责任?娄先生提出的免费维修、提供检测报告等诉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律驰驾道观点

宝马530Li反复抛锚异响案:过保不等于免责

绍兴娄先生花50多万元购买的宝马530Li,质保期内反复抛锚、异响不断,4S店多次维修却始终查不出根本原因。今年4月车辆再次发生与首次完全相同的抛锚故障,此时车辆已过保,4S店给出超万元的自费维修方案。娄先生则提出免费维修、提供检测报告等诉求,4S店则以“过保”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仅愿提供维修折扣或按评估价回收车辆。本案双方最核心的争议在于:三包有效期届满后,谁该为车辆的维修费买单?

三包有效期届满后,车主是否还可能主张4S店免费维修?

汽车三包规定所设定的“2年或5万公里”有效期,是消费者要求退换车或免费维修的法定最低保障期,并不意味着一旦过期,4S店就可以对所有故障一概免责。本案中,娄先生车辆首次抛锚发生于2022年5月,当时处于质保期内,4S店予以保修。同年6月起,转向异响问题反复出现,4S店先后升级系统、维修转向器、摆臂、轴承等多处部件,却始终未能根治。2026年4月,车辆再次抛锚,故障表现与四年前首次抛锚完全一致。这一连串事实表明:该故障的“发生时间”在质保期内,且4S店之前的维修均未能找到根源、彻底排除故障。质保期届满后重现的并非新故障,而是同一老故障的再次发作。

经营者对质保期内已报修但未修好的故障,理应负有持续维修直至彻底排除的责任,不能通过反复“治标不治本”的维修将质保期耗尽,从而转嫁责任。否则,经营者利用自身技术信息优势,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拖延至过保,再以“过保自费”为由要求消费者买单,这显然不公平。

因此,娄先生有权要求4S店对本次抛锚故障进行免费维修。4S店“车辆已过保”的抗辩,不足以对抗质保期内遗留质量问题的延续责任。娄先生若提起诉讼或投诉,应着重举证:首次抛锚及后续异响均发生在质保期内;4S店多次维修均未能彻底解决问题;过保后出现的抛锚与质保期内故障具有同一性(故障表现相同)。保留好历次维修工单、结算单、沟通记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车辆反复出现安全隐患且多次维修无法查明原因,是否属于“缺陷产品”?

车辆在正常行驶中突然抛锚、无法挂挡,低速转向时异响清晰,且每年高温天气准时发作——这种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加之4S店多次维修都无法查明根本原因,已经超出了普通“偶发故障”的范畴,高度指向产品本身可能存在设计或制造上的不合理危险。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判断是否构成缺陷,并不以质保期为前提,也不以“能否查明原因”为绝对标准,关键在于该危险是否超出了消费者对产品正常安全性能的合理预期。

本案中,娄先生车辆在四年间经历了万向轴、传动轴、转向器、摆臂、轴承等多个部件的维修更换,问题却反复出现,甚至连4S店都“查不出具体故障原因”。这些维修事实本身恰恰说明了车辆故障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而非否定缺陷存在的理由。娄先生明确提出希望4S店提供检测报告——这正是破解“产品缺陷认定”难题的关键一环。一份全面、客观的检测报告,应当详细记录车辆各系统的检测数据、故障码记录、部件磨损情况以及与同车型正常参数的对比分析等。如果4S店无法通过检测明确指出故障原因,或者检测报告显示车辆多个部件存在异常却无法解释其成因,反而可以佐证车辆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娄先生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4S店提供真实、完整的维修及检测信息。倘若4S店拒绝提供或出具的报告含糊其辞,娄先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鉴定。若第三方检测发现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存在超出正常损耗范围的异常,进而认定该车辆属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产品”,那娄先生便可依据《产品质量法》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免费维修、赔偿损失等,而无需再受制于“过保”或“查不出原因”等借口。

娄先生的遭遇给所有车主提了一个醒:汽车三包有效期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墙。与其被动接受“过保即自费”的说法,不如主动收集维修记录,要求4S店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必要时引入第三方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安全与权益。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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