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10-03
“轻微碰撞,事故不大;但是交警定了全责,原因是疲劳驾驶,可是实际只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合理吗?”
“你真的不疲劳吗?”
“很累,熬夜在景区游玩,但是开车时间确定不到4小时!”
……
有司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假期里,相信这样的案例应当并不罕见。
大量的汽车涌入高速公路,朝着全国各地不同的景区疾驰,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并不足为奇;但开了不到一小时的车被定疲劳驾驶,似乎还是有些难以理解,然而不是“开车开疲劳”才算是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指的是司机的疲劳状态,不特指因为什么行为导致的疲劳。
现在要回顾《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的新规了。
三个要点:
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疲劳驾驶的认定已经是三维认定体系。
新规明确了疲劳驾驶的量化认定标准,并规范调查取证手段,同时划定了清晰的适用边界。简而言之则是新规并不应用于交通监控,司机正常驾驶机动车的时间只要不连续超过4个小时,客观上依然不会因其他原因被认定为疲劳驾驶。
但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交警是有权依照最新认定体系去验证司机是否涉嫌疲劳驾驶的。
其中的生理状态认定是首次被引入标量化判定体系,客观上交警通过观察也可以大致判断驾驶人的生理状态;满满的睡了一夜的人和熬夜大半夜早上又开车的人,其状态显然会有非常大的差别。以此为基础,交警即可对其生活轨迹进行调查;比如通过证据判断其是否存在熬夜,连续长时间工作,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生理状态疲劳。
一旦确认因其他因素造成驾驶人的生理状态疲劳,随后依然可以认定其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认定结果有两个作用,其一是决定是否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二是用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所以司机们不要再以为疲劳驾驶只是连续开车超过四个小时,或者连续开车四个小时后没有休息够20分钟了。
技术检测、笔录调查、轨迹核查、场景核验,这四个步骤综合生理状态技术鉴定和生活轨迹数据,综合驾驶行为即可做出基本不会出错的判断。
假期出行要给自己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如果时间相对紧张的话,则建议不要规划过多景点;旅游本应该是一场身心放松的娱乐活动,不要硬生生的搞成了工作任务式的打卡摆拍,那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吃饱喝足睡够,开心的走过每一个地方,这才是旅行的最佳状态。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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