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Auto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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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在海南琼台师范学院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舞蹈专业的女生在校园内骑车取快递时,被一辆经过改装的外卖电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2026年7月中旬,海口江东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复议认定,认定该女生、肇事者,以及两辆违停在现场的汽车车主承担同等责任。
死者母亲孟某表示难以接受这一认定结果,计划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事发后,死者家属和校方达成调解协议,校方在9月份开学后优化校园电动车管理措施。
对于孟某和相关人士的质疑,海口当地交警表示该复议认定经过集体讨论,是审慎做出的结论,如有异议可向办案民警提出。琼台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无法提供信息。
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四人共同担责,且责任同等划分,对于死者家属而言可能确实是难以接受的。
但是死者为大不等于死亡的结果即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经过集体讨论之后所定出的结论显然是慎重的,并且肇事者只是一名外卖员,不会存在影响结论的其余因素;所以通过结论反推则可以基本确认死者在校园内骑车的行为本身也存在交通违法或违反校内交通规定的行为,否则被撞击的结果一定是无责的。
反之,两方同时存在违法行为则只能依据客观事实去定责。
结果说明的是“不是人死了就能免责或责任转嫁。”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对应的代价,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是需要其自身承担对应部分的。并且骑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在该案例中,死者因未佩戴头盔造成头部严重损伤,这是导致其死亡的关键因素。
外卖员横冲直撞的乱象同样需要重视。
大学校园内显然应当禁止外卖员进入,毕竟校园内没有交通执法人员,无人可以阻挡行驶中的外卖电动车。而现实中的大多数外卖员都在争分夺秒,于是即便在公共道路上也普遍存在交通违法“常态化”的情况,闯红灯、超速、逆行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车辆改装情况不容乐观,其中还有部分外卖员所驾驶的电动车是标准的电动摩托车而非电动自行车,其对交通安全造成的隐患实际是能看到的倍数级。
对于外卖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应该再有一点点的包容,任何道德绑架在法律法规面前都不应该左右处罚结果;许多外卖员总以“努力的活着”的措辞来博取同情,行为本质是在换一种方式钻规则的漏洞,没有人是容易的,任何行业都需要努力才能换取对应的报酬。所以工作的辛苦不是可以无视交通法规的理由,否则任何行业的规则和整个法律法规都会失效,毕竟每个领域的从业者都不轻松。
对于外卖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首犯即罚,累犯重罚,达到阈值即应当告知对应平台注销其运营资质。
声明:本文由车市号作者撰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网上车市。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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